科技券旨在資助本地非上市企業/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,以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。
科技券 TVP
適用範圍︰
- 就科技服務和方案的項目提供資助,以助申請者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
- 申請的企業必須事先獲得批准,方可開始推行項目
資助金額︰
- 會以3(政府):1(企業/機構)的配對模式。
- 每名合資格的申請者最多可獲60萬港元資助
- 每名合資格申請者最多可獲批六個項目
- 申請者不得同時進行多於一個科技券項目
申請資格︰
- 根據《商業登記條例》在香港登記﹔或
- 根據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﹔或
- 根據有關條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機構﹔及
- 並非政府資助機構或任何政府資助機構的附屬公司﹔及
- 在提交申請時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,而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。
評審準則︰
- 建議項目與申請的業務是否相關
- 預算是否合理
- 推行細節是否合理
- 科技券計劃製員會及創新科技署所知悉有關顧問及/或服務提供者的不良記錄